中国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协会关于印发《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两项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准则体系,指导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实践,我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第2308号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现予印发。
附件:1第2205号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
2第2308号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
中国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协会
2016年1月18日
附件1第2205号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工作,提高遊雅堂 出金 遅い质量和效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规定实施细则》和《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部门、单位、团体或企业(含金融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是指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对本组织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所从事的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活动。其他单位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的对象包括: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下属非独立核算但负有经济管理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企业(含金融机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对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或掌握重要资产的部门和机构的主要领导人员等。
第六条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一般由干部管理部门书面委托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负责实施。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结合干部管理部门提出的年度委托建议,拟
定年度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纳入年度遊雅堂 出金 遅い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建立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的委托和其他重大经济责任事项的审定。
第三章 遊雅堂 出金 遅い内容
第七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根据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结合其所在组织或者原任职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遊雅堂 出金 遅い内容。
第八条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组织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组织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
(三)组织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五)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六)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七)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九)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十一)本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十二)对以往遊雅堂 出金 遅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遊雅堂 出金 遅い的内容。
第四章 遊雅堂 出金 遅い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可分为准备、实施、终结和后续遊雅堂 出金 遅い四个阶段。
(一)遊雅堂 出金 遅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组成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组、开展审前调查、编制遊雅堂 出金 遅い方案和下达遊雅堂 出金 遅い通知书。遊雅堂 出金 遅い通知书送达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并抄送有关部门。
(二)遊雅堂 出金 遅い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召开进点会议、收集有关资料、获取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证据、编制遊雅堂 出金 遅い工作底稿、与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交换意见。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应当参加遊雅堂 出金 遅い进点会并做述职。
(三)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终结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编制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征求意见、修改与审定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出具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建立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
(四)后续遊雅堂 出金 遅い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检查遊雅堂 出金 遅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遊雅堂 出金 遅い建议的实施效果。
第十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应当考虑遊雅堂 出金 遅い目标、遊雅堂 出金 遅い重要性、遊雅堂 出金 遅い风险和遊雅堂 出金 遅い成本等因素,综合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证据。
第五章 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
第十一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考核评价等规定,结合所在组织的实际情况,根据遊雅堂 出金 遅い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
第十二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相关性和谨慎性原则。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应当与遊雅堂 出金 遅い内容相一致,一般包括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主要包括:进行纵向和横向的业绩比较分析;运用与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指标量化分析;将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事项置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进行对比分析等。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根据遊雅堂 出金 遅い内容和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的需要,合理选择和设定定性和定量评价指标。
第十四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的依据一般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
(三)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发展战略、规划、目标;
(四)有关领导的职责分工文件,有关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和决定,有关预算、决算和合同;
(五)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发布或者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六)专业机构的意见和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
(七)其他依据。
第十五条对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结合相关事项的决策环境、决策程序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责任界定。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对遊雅堂 出金 遅い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或者事项,可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第十六条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以外的其他人员对有关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可以以适当方式向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等提供相关情况。
第六章 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实施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后,应当出具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
第十八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组实施遊雅堂 出金 遅い后,应当将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书面征求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的意见。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针对收到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应当自接到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组的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九条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本情况,包括遊雅堂 出金 遅い依据、实施遊雅堂 出金 遅い的情况、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所在组织的基本情况、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的任职及分工情况等;
(二)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
(三)遊雅堂 出金 遅い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四)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评价;
(五)遊雅堂 出金 遅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必要的内容。遊雅堂 出金 遅い中发现的有关重大事项,可以直接报送主管领导或者相关部门,不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中反映。
第二十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将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报送主管领导;提交委托遊雅堂 出金 遅い的干部管理部门;抄送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和相关部门。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并向委托部门报送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结果报告。
第七章 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促进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结果的充分运用,推进组织健全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
第二十二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发现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违反内部规章制度时,可以建议由组织的权力机构或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时,应当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并协助其落实、查处与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相关的问题和事项。
第二十三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核实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对于遊雅堂 出金 遅い查实问题和遊雅堂 出金 遅い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开展后续遊雅堂 出金 遅い,审查和评价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对遊雅堂 出金 遅い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将经济责任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结果和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对遊雅堂 出金 遅い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有关建议,以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报送主要领导,提交有关部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准则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2第2308号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具体准则——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提高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质量,发挥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是指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和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在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是指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对应纳入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材料(以下简称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移交、保管和利用的活动。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活动。其他单位或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形成的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应当交回组织,并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在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当及时收集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按照立卷原则和方法进行归类整理、编目装订、组合成卷和定期归档。
第六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立卷时,应当遵循按性质分类、按单元排列、按项目组卷原则。
第七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应当坚持谁遊雅堂 出金 遅い、谁立卷的原则,做到审结卷成、定期归档。
第八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应当按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立卷,不同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不得合并立卷。跨年度的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在遊雅堂 出金 遅い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九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质量的基本要求是: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档案材料的重要程度,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建立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第十一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质量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 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范围与排列
第十二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在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和与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有关的其他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
第十三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应当根据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的保存价值和相互之间的关联度,以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相关内容的需要为标准,整理鉴别和选用需要立卷的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并归集形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
第十四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立项类材料:遊雅堂 出金 遅い委托书、遊雅堂 出金 遅い通知书、审前调查记录、项目遊雅堂 出金 遅い方案等;
(二)证明类材料:遊雅堂 出金 遅い承诺书、遊雅堂 出金 遅い工作底稿及相应的遊雅堂 出金 遅い取证单、遊雅堂 出金 遅い证据等;
(三)结论类材料: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遊雅堂 出金 遅い报告征求意见单、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对象的反馈意见等;
(四)备查类材料: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回访单、被遊雅堂 出金 遅い对象整改反馈意见、与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材料等。
第十五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材料应当按下列四个单元排列:
(一)结论类材料,按逆遊雅堂 出金 遅い程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二)证明类材料,按与项目遊雅堂 出金 遅い方案所列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事项对应的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三)立项类材料,按形成的时间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四)备查类材料,按形成的时间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第十六条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内每组材料之间的排列要求: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第四章 纸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编目、装订与移交
第十七条纸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材料目录;
(三)卷内材料;
(四)案卷备考表。
第十八条案卷封面应当采用硬卷皮封装。
第十九条卷内材料目录应当按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和内容编制。
第二十条卷内材料应当逐页注明顺序编号。
第二十一条案卷备考表应当填写立卷人、项目负责人、检查人、立卷时间以及情况说明。
第二十二条纸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装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拆除卷内材料上的金属物;
(二)破损和褪色的材料应当修补或复制;
(三)卷内材料装订部分过窄或有文字的,用纸加宽装订;
(四)卷内材料字迹难以辨认的,应附抄件加以说明;
(五)卷内材料一般不超过200页装订。
第二十三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立卷人)应当将获取的电子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完整、清晰地记录于纸质材料中,其证物装入卷内或物品袋内附卷保存。
第二十四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人员(立卷人)完成归类整理,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后,按规定进行编目和归档,向组织内部档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章 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建立、移交与接收
第二十五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建立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
第二十六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应当确保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七条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存储格式,确保能够长期有效读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字型电子文件;
(二)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
(三)用视频或多媒体设备获得的多媒体电子文件;
(四)用音频设备获得的声音电子文件;
(五)其他电子文件。
第二十八条内部遊雅堂 出金 遅い机构在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完成后,应当以遊雅堂 出金 遅い项目为单位,按照归档要求,向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移交手续,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遊雅堂 出金 遅い档案的文件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